7月20日,吉林省能源局發布對省政協十三屆二次會議第9號委員提案的答復。
其中明確指出,新建居民社區要確保固定車位100%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安裝條件,滿足直接裝表接電要求。要以城市為單位加快制定居住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管理指南,落實街道辦事處、居民委員會等基層管理機構責任,建立“一站式”協調推動和投訴處理機制,積極配合用戶安裝充電設施。同時,鼓勵“臨近車位共享”、“多車一樁”等新模式。鼓勵并引導各地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,堅持因地制宜、合理規劃,結合現場實際以及居民需求,加快推進充電基礎設施建設,并同步開展配套供配電設施建設。
居民區充電設施點位布局要科學合理,建(構)筑物安全穩固,應符合消防規范有關要求,配備相應消防設施。充電設施建設原則上應參照《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規范》(GB/T20234-2015)等相關標準規定執行。省電力公司將強化電網配套接入服務,積極配合省住建廳修訂《居住區供配電設施建設標準》,推動地下車庫配置充電設施專用回路,保障居民充電樁電源快速建設,有效解決園區路面“先建后破”、物業阻撓等難題。優化居民自用充電設施辦電證明材料收資方式,持續簡化報裝手續,進一步壓縮配套電網工程實施周期。
目前,吉林省已基本實現全省縣(市、區)級以上行政區域內充換電基礎設施全覆蓋,下一步將重點推進城際高速沿線充電網絡、城市公共領域充電網絡、居民社區充電網絡,以及農村鄉鎮充電網絡的建設,強化關鍵節點充電網絡連接能力,做好建站覆蓋面與充電利用率的有效平衡,推動打造各市城區“十公里充電圈”。同時,我們也大力鼓勵并支持各充換電建設運營企業,積極參與數據聯通,大膽創新運營模式,打造集充電補能、汽車維修、汽車美容、餐飲服務、休閑娛樂與一身的綜合服務示范站。
